訓練單位名稱 |
台北市工業會 |
課程名稱 |
主管人員領導管理訓練班第4期 |
報名/上課地點 |
報名地點:台北市長春路40號3樓之4 上課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62號(台灣金融研訓院研訓大樓402教室及B1多功能教學區) |
報名專線 |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 http://www.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
訓練目標 |
為增加個人職場競爭力,培訓企業主管擁有專業知能所規劃專業的課程. |
課程內容大綱 |
1.領導職能的新視野j管理者與領導者的界定與責任k四大階段與八項能力角色l工作動能與團隊行為m領導中的人見人愛術(3小時) 2.領導能量:執行力j落實PDCA在自己的工作與循環作業k超越PDCA的執行關鍵:Orderl如何發佈一個好的命令。(3小時) 3.領導能量:組織力j基礎能力:管理邏輯的輕重判斷與推理k基礎能力:管理分析的發散與收斂手法l組織的最終產出定義。(3小時)` 5.領導能量:獎懲力j獎懲的必要性與平衡k獎懲的Source原則l曲線管理概論與實務操作m獎懲的最高原則:有感獎勵、無恨懲罰。(3小時) 6.領導能量:品人力j品人學中的二元理論:先天特質與當下狀況k先天特質的歸納與整理如何善用一個人的先天特質來安排工作。(3小時) 7.領導能量:品人力當下狀況對於人的行為影響 動能等級表的進階運用人類行為預估表關於品人學的四句名言。(3小時) 8.領導能量:領航力j部屬目標對他的重要性k如何協助部屬找到他的工作目標l工作目標協尋的諮商技巧m工作冷感症的原因與處裡方法,實例角色演練。 (3小時) |
招訓對象及 |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2.學歷:專科﹙含﹚以上。 3.報名時須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存摺封面影本,照片一張。 |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
依據學員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站線上報名順序審核學員參訓資格,符合者依序通知,且於7日內繳齊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繳費及簽訂契約書者依序錄訓,逾期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
招訓人數 |
25人 |
報名起迄日期 |
自106年7月30日起至106年8月26日止 |
預定上課時間 |
106年8月29日至9月10日〈週二、四晚上6:50 -9:50,週日9:30~12:30;13:30~16:30上課,共計24小時〉 |
授課師資 |
羅亦耀老師:國立清華大學電機系畢業,現任麥巨卡索公司執行長 |
費用 |
實際參訓費用$3,28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2,624,參訓學員自行負擔$656)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
退費辦法 |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至(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
說明事項 |
1.本會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或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075﹚及職災續保﹙076﹚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
聯絡電話:﹙02﹚2581-3250 聯絡人:陳小姐 傳 真:﹙02﹚2581-0170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電話:﹙02﹚8995-6399#1375林先生 http://tkyhkm.wda.gov.tw/ 電子郵件: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傳真:﹙02﹚8995-6378 |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